據報道,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規定,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規定,產生社會生活噪聲,嚴重擾民者最高可處10日拘留。新規的出臺,為捍衛居民生活安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深夜還傳來廣場舞的音響聲、周末宅家休息卻突然響起刺耳的電鉆聲、臨街商鋪的喇叭廣告不斷循環……這樣的場景,相信不少人都遇到過。這看似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實則直接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和生活質量,是與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受到居民關心關注的大事。現實中,圍繞生活噪聲產生的糾紛時有發生,侵蝕鄰里和諧關系。這些痛點都表明,噪聲治理刻不容緩。
一段時間以來,生活噪聲問題面臨著現實治理困境。比如,居民維權難以收集固定證據;執法中處罰力度不夠,難以形成有效震懾,等等。此次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修訂,對治理生活噪聲給出了更為明確的規范。針對投訴時不知道找哪個具體部門負責的問題,新法明確規定社會生活噪聲的管理職責在公安機關;新法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從以往的只給予警告和罰款,到現在的可能面臨拘留,提高了違法成本;在治理流程上,新法強調“先勸后罰”的原則,既體現法律剛性,又避免了“一刀切”執法;新法還為公眾提供了更為明晰的維權路徑。這樣的規定,精準回應了公眾關切,讓維權者更有底氣和信心。
治理生活噪聲擾民現象,相關部門一直在積極行動。立法層面來說,2022年6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為解決噪聲擾民、防治噪聲污染提供了法治遵循。此次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為捍衛居民安寧再添法治砝碼。從司法實踐來看,法院依法審理噪聲侵權案件,多地發出“噪聲擾民”訴前禁止令。各地公安機關聯合多部門開展了噪聲擾民集中整治行動。這些都是守護公眾“安靜權”的有力舉措。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讓新法真正長出牙齒,還需要執法機關進一步細化執法標準,讓執法精準落地。相關部門要積極開展普法工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也給潛在的噪聲污染者以警示。基層治理組織要在前端調解中發揮更大作用,將噪聲污染糾紛化解在萌芽。社會公眾也要提高法治意識,自覺守法。期待各方努力,共同維護和享受和諧安寧的生活環境。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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