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小學教師減負,國家再度出手。近日,教育部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8個方面入手為各地推進教師減負工作提供明確指引,著力破解教師負擔過重的結構性矛盾和深層次問題。

這份文件,全文不到2500字,卻累計出現了17個“不得”、5個“嚴禁”——針對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未納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得開展”;針對借調借用,“上級機關、單位原則上不得借調中小學教師”;針對數據填報,“不得安排教師從事教育教學以外的數據統計報表工作”……一系列“不得”,從一線教師立場出發靶向施策,兼具力度和精度,體現了此次行動的巨大決心和政策制定的科學嚴謹。
為教師減負,常說常新。早在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曾印發相關文件。當時所提六方面意見,便已包括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抽調借用等。有老師反映,“減負”的確帶來了改觀,但與此同時,也有諸如“每天要打四次卡”的新負擔出現。這說明,教師負擔問題往往是頑固的、反復的,減負工作也必須與時俱進。此次《通知》出臺,正是對既有制度設計的再完善,更是對新形勢下新問題的主動關切。
每一個“不得”,都是對痛點的回應。只看一條“不得要求教師承擔巡河護林、上街執勤、創城慶典、匯演展覽等非教育教學任務”,安排教師去“走街串巷”,占用的是與學生交流的時間,還是下班休息的時間?不管是哪種,這些任務都是對教師精力的分散。把紅線一條一條劃清楚,才能讓管理者明確認識到什么是“不可為”,自覺拿出應有的邊界感。
每一個“不得”,都是對專業的尊重。教師之責,在于傳道授業解惑。語文教師文字功底好,這份文采該用在教孩子們讀詩歌,而不是悶在辦公室寫材料;美術教師創作能力強,這份才華該用在帶領學生感受美,而不是困在活動中做展板。17個“不得”正是通過明確禁止一系列行為,來釋放一種清晰信號——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越尊重教師的專業性,越能激發其職業自豪感,越能塑造講臺上發光發熱的引導者。
17個“不得”,落地才有效。現在,考驗已經來到各級教育部門及學校。能否落實好每一個“不得”與“禁止”,最終要看教師們怎么說。各地不妨搭建反饋渠道,讓教師們及時反映新問題,在輕裝上陣的體驗中教書育人。
來源:新重慶-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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