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期貨業協會10月31日消息,為落實《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期貨做市交易業務(下稱做市業務)自律管理,中國期貨業協會經廣泛征求行業意見,制定了《期貨做市交易業務管理規則》(下稱《管理規則》),經中國期貨業協會第六屆理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予以發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實施。風險管理公司根據《期貨公司風險管理公司業務試點指引》,在中國期貨業協會已備案做市業務的,可以開展做市業務。
《管理規則》共六章三十五條,分為總則、交易管理、風險管理、內控管理、自律管理、附則,涵蓋做市業務前中后臺,貫穿做市業務全過程。主要內容包括四方面:一是明確展業前提和業務范圍。期貨做市機構在取得交易所認可并簽訂做市相關協議后,才能開展指定品種的做市業務。二是細化交易環節管理要求。期貨做市機構需要重點加強做市賬戶、品種與策略評估、報價、對沖、系統、應急等環節的管理,嚴守業務底線,不得利用做市業務擾亂市場或開展違法違規活動等。三是建立健全風控內控機制。期貨做市機構需要不斷提高風險防控能力,設立風險限額管控,加強資金與持倉監控,做好風險應急處理安排。四是強化自律管理職責。中國期貨業協會從收取業務信息、加強監管協同、開展自律檢查等方面,加大對期貨做市機構做市業務的自律管理,提高行業做市業務合規化水平。
(來源:期貨日報網 作者:齊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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