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晚,太原重工發布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于當日收到山西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簡稱“告知書”)。至此,太原重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一事“塵埃落定”。
經查,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太原重工及時任董事長等十余名高管,擬被合計處以罰金1695萬元,并對相關責任人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太原重工同時發布了差錯更正的相關公告,公司表示,目前生產經營情況正常,相關信息披露違法所涉及的問題為歷史原因造成,相關業務資產現已剝離,此次處罰不會對公司未來經營發展造成影響。同時,違法行為未觸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中重大違法退市標準,公司股票不存在退市風險,但會被實施為期一年的“ST”警示。
監管部門從嚴打擊上市公司造假行為
告知書顯示,太原重工通過提前確認拉彈泡項目風力發電相關設備收入、結轉成本且少計相關收入成本和財務費用等方式,導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中所披露的相關收入、成本和利潤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4年、2016年存在多記收入問題,分別虛增收入為7.57億元、7.52億元,其余年度為不同程度的少記收入。
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密集出擊,已對多家涉嫌財務造假的公司予以立案或作出行政處罰,涉及的人員廣度和懲處力度均大幅提升。
從包括太原重工及此前所查處的上市公司違法案例來看,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在過往年度,特別是舊證券法期間所發生、存在的提前確認收入式虛假記載等問題,保持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高壓態勢,釋放出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絕不姑息、不輕縱的監管“零容忍”態度。
相關人士表示,雖然此次太原重工通過提前確認收入等手段導致的違法行為未觸及退市標準,但依然暴露出上市公司前期在內部治理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和治理缺失問題,因此公司股票依規將被采取一年的“ST”標識警示。這不僅是對已發生的不當行為的懲戒,也將對潛在違法違規者形成強大心理震懾,降低未來違法動機。
剝離績差資產 公司脫困轉型見成效
公開資料顯示,太原重工于1998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產品涵蓋起重機、挖掘機等系列,出口70多個國家和地區,累計為國家重點項目提供大量裝備產品,創造數百項中國和世界第一。
2020年以來,太原重工迎來一波重要人事變動,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等關鍵崗位同時發生變化。面對經營困境,新的管理層也列出了清晰方案:剝離績差資產,開啟轉型發展,目標是5年實現“求生、脫困、新生”。
在新管理團隊的運作下,太原重工自2020年起逐步剝離港口、風場建設運營等績差資產,持續通過盤活存量資產、降低資產負債率等手段,改善上市公司財務結構和抗風險能力,持續推進盈利能力、市場競爭力和認可度提升。
在解決歷史問題的同時,太原重工的轉型之路已悄然開啟。距離老廠區50公里外,是太原重工僅用19個月就完成的退城入園搬遷升級改造項目,投產代表行業最先進水平的智能高端裝備產業園區,實現了從“傳統工廠”到“智能工廠”,從“單件小批量”到“一體化協同”的轉變。
公司同時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太原重工實現營業收入70.28億元,同比增長9.98%;歸母凈利潤8506.35萬元,同比增長21.8%。今年7月,太原重工控股股東太重集團拋出增持計劃,擬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增持8000萬元至1.6億元公司股份,傳遞發展信心。
“歷史問題的解決讓公司得以輕裝上陣。”太原重工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將以此次整改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強化規范運作,提高財務核算及信息披露質量,為長期穩健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未來將引以為戒,積極加強問題整改,確保一年“ST”警示期滿后順利撤銷。
隨著處罰落地,太原重工將翻開新的篇章。但回望這一事件,更加引人深思的是,公司因前期多記營業收入,未能及時糾正,導致后續不得不持續進行數據調整,終至多年信息披露不實、接受監管嚴厲處罰。
有業內人士表示,在當下監管持續強力“打假”,對以身試法的造假者重拳出擊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唯有筑牢合規底線,不貪一時之利,鑄就“不因惡小而為之”的合規文化,才能真正實現高質量發展。
(來源:證券日報網 劉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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