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當電動自行車成為3.8億中國家庭的“國民交通工具”,其背后隱藏的保險困局卻讓這份便捷蒙上陰影——有的商家以“不買保險不上牌”強制搭售,有的保險公司在理賠時巧立名目大幅縮水,有的制造商在電池中植入“定時失效”元件,這些精心設計的消費陷阱正在侵蝕消費者的權益,也讓出行安全保障形同虛設。

相關行為不僅涉嫌違法,還將技術創新異化為算計工具,將服務保障扭曲為盈利手段,這種短視行為令消費者權益受損,更侵蝕著整個行業的公信力。
亂象背后有多重原因。其一,在利潤最大化的驅動下,部分電動車生產和經銷方頭腦發熱,將消費者權益視為可計算的成本,將法律規定當作可鉆營的空子。其二,保險行業在電動自行車領域快速發展,但線上投保流程不規范、核心免責條款告知義務的缺失等,暴露出監管的滯后與行業標準的缺失。
破解這一困局,需多方合力。一方面,監管部門應主動作為,對強制搭售、理賠刁難等問題“零容忍”,同時細化線上投保流程規范,確保消費者在投保前充分了解保險條款,還要善于運用智能監管、數據共享等現代化手段,讓監管不僅要“管得住”,更要“管得巧”,讓違法行為無處遁形。
另一方面,行業自律與企業自覺同樣不可或缺。保險公司須明白,真正的市場競爭力不在于條款設計的“精明”,而在于風險共擔的誠意;制造商應當懂得,產品的持久生命力不是靠人為設置“到期陷阱”,而源于真誠滿足用戶需求的價值創造。行業組織不妨積極牽頭制定自律公約,建立產品質量標準與售后服務規范,形成良幣驅逐劣幣的健康生態。
此外,消費者的理性選擇與依法維權也是推動行業規范發展的重要力量。比如,在購買電動自行車及保險時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留存相關證據。消費者的每一次理性選擇、每一次對不合理條款說“不”,都是在為規范市場秩序投票,都是在推動行業向前發展。
“小車輪”承載著“大民生”。電動自行車行業的健康發展,關乎億萬人的出行安全與生活品質。讓保險真正回歸保障的本質,讓創新真正服務于人的需求,讓各方形成強大合力,電動自行車這一遍布街巷的“國民交通工具”才能真正行穩致遠,成為通往美好生活的便捷載體。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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