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大行參與“村改支”,既是化解村鎮銀行風險的務實之舉,更意味著縣域金融供給結構的深度重構。
本報綜合報道 近期,國有大行推動村鎮銀行改制為分支機構(下稱“村改支”)的節奏顯著加快。10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華監管分局發布批復,同意農業銀行收購浙江永康農銀村鎮銀行,設立永康金山、胡庫、后城街三家支行,新支行將全面承接原村鎮銀行清產核資后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及員工。這是農業銀行年內第二次獲批“村改支”,此前9月,該行已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廈門監管局核準,收購廈門同安農銀村鎮銀行并改建為支行。
事實上,除農業銀行外,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已率先投身“村改支”陣營,國有大行集體發力縣域金融改革的態勢愈發清晰。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曾剛指出,國有大行密集推進“村改支”,核心是順應監管引導、優化銀行業基層金融服務架構的關鍵舉措。他表示:“監管層持續鼓勵金融資源向縣域、鄉村下沉,將村鎮銀行改建為支行,既能助力國有大行實現管理集約化,又能提升基層服務效能,更有利于推動普惠金融目標落地。”
多家大行加入“村改支”陣營
從最新進展看,農業銀行在“村改支”領域的布局持續深化。此次獲批改制的浙江永康農銀村鎮銀行,與此前的廈門同安農銀村鎮銀行類似,均為農業銀行主導發起的縣域金融機構,成立時間集中在2012年前后。如今,隨著兩家機構完成“身份轉變”,農業銀行內部“村改支”改革路徑正式啟動——原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村鎮銀行,轉型為農業銀行直屬分支機構;曾經探索縣域金融服務的“試點村行”,升級為融入大行體系的“服務支點”。
據農業銀行2024年年報披露,該行目前共控股6家村鎮銀行,除已獲批“村改支”的兩家外,還包括湖北漢川農銀村鎮銀行、克什克騰農銀村鎮銀行、安塞農銀村鎮銀行、績溪農銀村鎮銀行,后續是否有更多機構納入改制范圍備受關注。
回溯今年“村改支”進程,工商銀行是首家“破冰”的國有大行。6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率先批復同意工商銀行收購重慶璧山工銀村鎮銀行,設立工商銀行重慶璧山中央大街支行;9月2日,監管部門進一步批復同意重慶璧山工銀村鎮銀行解散,標志著國有大行首單“村改支”進程正式完成。
交通銀行緊隨其后,于8月8日獲監管批復,同意收購大邑交銀興民村鎮銀行,將其改建為交通銀行成都大邑支行和交通銀行成都大邑安仁支行。值得關注的是,為掃清整合障礙,交通銀行一并受讓8家企業法人股東持有的該村鎮銀行2.71%股權,實現100%控股,為后續業務融合奠定基礎。
截至目前,已有三家國有大行在今年推進“村改支”工作,其中廈門同安農銀村鎮銀行的改制頗具代表性。公開信息顯示,該銀行于2012年6月27日正式開業,注冊資金1.5億元,由農業銀行總行直接投資和管理,是廈門市首家村鎮銀行,其改制過程為同類機構轉型提供了參考樣本。
對于這一趨勢,博通咨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分析稱,本質是國有大行對監管部門“村鎮銀行改革化險”號召的積極響應。他表示:“一方面,國有大行擁有雄厚資金實力、成熟管理經驗和完善風險防控體系,能直接增強原村鎮銀行抗風險能力,有效化解縣域金融領域潛在風險;另一方面,‘村改支’可以補充基層網點力量、優化縣域機構布局,進一步加大農村重點領域信貸投放,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發展與鄉村振興戰略。”
村鎮銀行退場熱潮背后
國有大行參與“村改支”,既是化解村鎮銀行風險的務實之舉,更意味著縣域金融供給結構的深度重構。要理解這一改革背景,需追溯村鎮銀行的發展歷程。
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落地提供政策支撐;同年,原銀監會下發《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按“低門檻、嚴監管”原則,正式啟動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
在政策紅利推動下,村鎮銀行迎來爆發式增長,數量一度超過1600家,在填補農村金融服務空白、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然而,“野蠻生長”的背后,隱憂逐漸顯現:部分機構背離“支農支小”設立初心,為追求短期收益盲目“壘大戶”,導致涉農貸款占比持續下滑;同時,公司治理漏洞使股東過度干預經營成為常態,機構風險抵御能力薄弱的問題日益突出。
為破解上述難題,監管部門啟動村鎮銀行風險化解改革。2021年,原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支持主發起行向村鎮銀行補充資本、協助處置不良貸款,推動村鎮銀行適度有序改革重組。隨著改革深化,村鎮銀行重組模式逐步向“功能重構”轉變,“村改支”“村改分”(改建為分行)等案例陸續獲批。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明確,“堅持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并將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列為年度首要任務,為“村改支”提供了更明確的政策導向。
今年以來,村鎮銀行“退場”與“轉型”節奏明顯加快,多家機構通過被主發起行吸收合并、解散,轉為母行分支機構。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退出的總行級村鎮銀行已超90家,而2024年全年退出的此類機構為83家。從時間維度看,這些退出的村鎮銀行大多成立于2010年以后,存續時間不足20年,折射出縣域金融機構“新陳代謝”的加速。
“村改支”后,機構經營將發生哪些變化?一位農商行支行副行長從實踐角度分析,改制后至少有三方面優勢:一是規范化經營程度更高,直接接入大行管理體系,合規風控標準提升;二是抗風險能力更強,依托母行資本與資源應對區域市場波動;三是業務范圍和信息化程度拓展,可接入更完善的金融科技系統,豐富信貸產品。
另一位金融業內人士指出,吸收合并后更易形成公司治理、分紅體系的規模效應,降低運營和監管成本,還能在支行層面統籌區域發展,避免原獨立法人“小而散”的問題。
不過,業內也有全面考量。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表示,“村改支”對雙方均有益:原村鎮銀行可完善治理、化解風險,大行能擴大市場份額、減少同質化競爭,但“需同步增強服務小微企業、‘三農’的能力,避免遠離基層需求”。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預判,未來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將加快,數量逐步減少,“這是行業從‘量的積累’轉向‘質的提升’的必然”。但他強調,兼并重組并非“一招鮮”,需重視中小銀行的獨特作用,防范大行非市場化下沉帶來的“擠出效應”,維護縣域金融多元競爭。
前述農商行支行副行長也提出,重組后能否保留原法人靈活機制仍需觀察——縣域需求分散,過度標準化或影響效率;人員安置、資產劃轉、不良處置等難點,也直接關系“村改支”效果。
從行業發展看,國有大行“村改支”既是響應監管號召,也是優化縣域布局的主動選擇。未來,隨著更多機構改制,縣域金融專業性、普惠性有望提升,但如何平衡規模化與服務靈活性、避免“大小銀行”生態沖突,仍需監管與市場共同探索,讓縣域金融真正成為鄉村振興的堅實支撐。
來源:城市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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