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串比價格表上多收1元錢,被發現后店員“現場在價目表上手寫價格”,店家態度蠻橫:你舉報去吧。10月7日,廣東清遠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情況通報:我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我市某牛雜店存在未盡告知義務亂漲價的情況。經核查,該牛雜店經營場所內有公示商品銷售價目表,但未提前告知消費者國慶節期間價格上漲的情況。

這看似“1元錢的小事”,實則是商家漠視價格規則、透支消費信任的典型縮影。當“節日漲價”淪為“暗箱操作”,傷害的不僅是單個消費者的權益,更是整個市場的公平秩序。
個案背后,是節日消費場景中普遍存在的“隱形漲價”亂象。從餐飲行業的“服務費刺客”、景區周邊的“臨時調價”,到酒店民宿的“陰陽房價”,不少商家將“節日消費”當作溢價借口,卻有意規避“明碼標價”的法定責任。他們深諳消費者節日圖省心的心理,或是利用信息差模糊價格,或是像涉事牛雜店一樣“先消費后抬價”,將價目表異化為誤導工具。這種“偷偷摸摸”的操作,比合理漲價更讓消費者反感。公眾并非不能接受節日期間的合理成本浮動,但絕不容忍“被欺騙”的消費體驗。
商家的蠻橫與僥幸,本質是對價格法規的漠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確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應當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涉事店家既未提前公示調價信息,又在被發現后試圖涂改價目表掩蓋事實,其行為已構成違法。而“你舉報去吧”的態度,更暴露了部分商家對監管處罰的輕視。或許在他們看來,“罰3500元”的成本,遠低于節日期間“暗漲1元”的利潤。這種違法成本與違法收益的失衡,正是此類亂象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治理隱形漲價,不能僅靠消費者“睜大眼睛”,更需構建事前預防、事中監管、事后嚴懲的全鏈條機制。首先,監管部門需強化節日期間的價格巡查,對餐飲、住宿、旅游等重點領域開展“靶向檢查”,通過大數據監測異常調價行為,將問題遏制在萌芽階段。其次,應提高違法成本,對故意隱瞞調價、態度惡劣的商家,可采取“罰款+公示+信用懲戒”的組合措施,讓“暗漲”行為付出沉重代價。最后,要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簡化投訴流程,通過“快查快處”及時回應訴求,讓消費者敢維權、能維權。
1元錢的差價雖小,卻關乎消費市場的誠信基石。當每一家商家都能遵守“明碼標價”的底線,當監管能織密“公平消費”的防護網,消費者才能在節日消費中真正安心,市場也才能在良性循環中持續健康發展。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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