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今日發布了漢中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書(漢金罰決字〔2025〕4號)顯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勉縣支公司、徐睿哲(時任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勉縣支公司經理)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
漢中金融監管分局對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勉縣支公司罰款13萬元,對徐睿哲給予警告并罰款2萬元。
以下為原文:

(來源: 中國經濟網)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今日發布了漢中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
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書(漢金罰決字〔2025〕4號)顯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勉縣支公司、徐睿哲(時任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勉縣支公司經理)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
漢中金融監管分局對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勉縣支公司罰款13萬元,對徐睿哲給予警告并罰款2萬元。
以下為原文:

(來源: 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龐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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